【根据公司统计局数据,2013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房价上涨城市有53个,价格下降城市10个,持平有7个。环比价格涨幅已扩大至2.2%,相比2012年12月份已扩大近一倍。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称我国快速增长的经济和不断增长的中产阶级在地产的大规模投資所催生的房地产泡沫可能即将破灭,CBS将其形容为史上最大的房地产泡沫。如今房价还真的在我们的控制之中么?究竟是什么带来如此膨胀迅速的楼市"泡沫"?】
开发商囤地竞赛,资源浪费严重
土地,对于开发商来说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囤地”本来是房地产开发商正常的市场行为。但伴随政府对开发商土地开发监管的加强,“囤地”又成为了政府、开发商与民众之间的博弈象征。
根据机构统计,2012年12月第2周全国33个城市土地成交量同比增加71%,环比减少4%。其中一线城市环比上涨19%,二线上涨9%,北京大涨74%。
2010年8月,国土部曾披露1457宗闲置土地黑名单,闲置面积达9772公顷,其中70%以上为住宅用地。北京、广东、海南、江苏、重庆等地成为闲置土地"重灾区",四地闲置土地数量占全国的近四分之一。其中,北京160宗,广东324宗,海南141宗,重庆151宗。上海的闲置土地面积为零。在闲置原因中,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达849宗,占总数的58.2%。"上榜"者中,不乏大型开发商旗下项目,包括泛海建设、新世界地产、华润置地、和记黄埔地产、中远地产、万通地产等。还包括一些大型大企业如我国联通、网通旗下公司。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2010年曾在北京表示:“当前,国土资源领域违法用地居高不下,公司和省级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比例高,未报即用、边报边用等问题突出。2010年下半年起,国土资源部重点查处房地产项目违规违法用地,特别是违规向别墅供地、囤地炒地、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行为”。
如今,经过整治大多闲置土地已开工建设或已被收回,但是其中的一些土地处于闲置状态,而周边地价已经骤然上涨。
为何囤地现象屡见不鲜
首先,房企“上市圈钱囤地”的游戏甚至有了既定模式:上市融资后,用一大部分资金去买地;而圈到地之后,该房企会备受投資者追捧,股价随之攀升;再融到资后,房企又将资金投入到土地市场,并且因有钱在手,不惜花重金买地,非理性“囤地”也推高了地价,地价的抬升则又会助长房价。拥有大量土地的上市房企还可以增发融资,圈更多的钱。这也是市场盛行的“地价股价对赌怪圈”。
其次,虽然政府有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拍地、具体经办人也能从拍地过程中谋利,因此具体扶持在执行过程中无法得到明确落实,运动员和裁判员都是囤地的受益者。开发商的疯狂囤地被一再纵容。
房价涨幅过高,民众负担不起
房地产调控十年,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房价上涨了三到五倍,“80后”这一代人没有六十年代人的单位福利分房,也不像七十年代人买房的时候房价还没有涨起来,还有一些在有一定经济实力买房的时候碰到了限购扶持,只能眼看着房价上涨。
有媒体统计,十年来国务院常务会议9次以房地产调控为主题,但房价照涨不误。据《我国统计年鉴》数据,2008年到2011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元/平方米)分别为3800、4681、5032、5357,年涨幅分别为23.18%、7.5%、6.46%;根据2012年全国销售商品房11130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64456亿元计算,均价为5791元,又涨了8.1%。这还是在好多省市将保障房以及远郊房都计算在内的“平均价格”,老百姓实际感受到的房价涨幅更大。而这五年CPI(物价指数)涨幅最高的2010年也不过4.6%,其他年份均在2-3%之间。但不得不承认,买房是抵御通胀的最好工具之一。日前,最新出台的今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数据显示,70城环比和同比上涨的均为53城,其中同比上涨最高的城市达4.7%。
保障房分配乱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长姜伟新日前称2013年将计划开工保障房数量不会低于500万套,有可能在600万套左右。
从宏观层面来看这一消息确实属于福音,但从实际上来看又有几个"刚需"用户能真正分到保障房呢?
由于建立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法律准备不充分,使如何分配、规则由谁来制定等问题无法解决。没有建立公平公正的住房分配体系,多数地方建造的保障性住房成了民怨载道、社会矛盾的根源。除了上海、重庆等几个城市做得比较好之外,分配不公在各地可见。比如最近在福建厦门、海南海口、湖北武汉、首都北京、河南项城等大中城市,均暴露出分配不公的现象,例如公务员连号、小孩申请等乱像层出不穷。
当前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不仅有没有出台制度性规则,反而有政府对分配参与和干预过多的问题,也有在高房价下把保障性住房变成投机炒作工具,更是火上浇油。所以,保障性住房不是建造了多少的问题,最为重要是建造好的,是不是进入广大中低收入民众手中,民众基本居住条件是不是有改善。如果保障性住房质量不好,又或整个居住环境的服务体系没有跟上,比如交通、教育、医疗衞生、基本设施等都没有确立好,建造再多的保障性住房也意义不大。
"国五条"对房价明控暗升?
3月1日,旨在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国五条”细则公布,其中二手房交易按差额所得20%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条款最引人注目。
事实上,对二手房售房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早已写入《个人所得税法》的“旧政”,其年龄超过“十岁”,如此扶持却被社会各界誉为房地产调控的“重拳”。
“国五条”的出台向国内住房市场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即新政府上任并非会如市场预期那样,国内的住房市场扶持会进一步放松,甚至于曾有人认为会取消那些政府行政性色彩浓厚的扶持,比如住房限购令、住房限价令及限贷扶持。但是,“国五条”的出台,政府不仅没有取消这些行政性干预扶持,反之要求进一步完善这些房地产宏观调控扶持。如果这些扶持转化为地方政府责任制,并如反腐败那样采取铁腕手段,那么在房地产问题,地方政府官员为此承担责任必不可少。这很可能就是为何国内股市对“国五条”反应强烈。
“法律裁定者可以决定税收来自买者的口袋还是来自卖者的口袋,但它们不能用立法规定税收的真正负担。”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昆在其《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曾论述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税收负担更多地落在缺乏弹性的市场一方身上。
曼昆表示,当市场供给富有弹性而需求缺乏弹性时,买者得到的价格将大幅上升,而卖者最终到手的价格下降较少,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法律规定税收加于何人,负担最终都会转嫁到“刚需”一方。
结合房地产市场,售房者的销售意愿完全取决于价格,可说“弹性”十足,买房者往往是刚性需求,缺乏“弹性”。这20%的税收必然会加在购房者身上,这将是一个可怕恶性循环。
正如某个人大代表所说,房价不是加重个税能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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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部分文字引用自维基百科、华夏时报、南方日报、北京晚报、经济观察网、我国证券网、新京报、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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